房屋项目合作协议书(精选 17 篇)篇 1:房屋项目合作协议书 开发人: 合伙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伙项目 合伙项目为******************项目,设计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及地下部分约平方米,其中代建为 间。 本项目的合伙经营范围以与 业主方签约的合同为原则,双方共同履行。 第二条 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纳合作开发、分工管理、共同经营,共同风险,共负盈亏的合作形式。合伙人 管理人员的身份参加。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本项目完成为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本合伙项目包括筹资的保证金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同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2、合伙人 以现金出资总投资的 50%,占股份的 50%. 合伙人以现金出资总投资的 50%,占股份的 50 %. 3、各合伙人的出资,应及时在筹资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时,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 %/月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财务清算报表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子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 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并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②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③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结合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双方各派出负责人组成项目部或项目公司。其权限是:①处理好外部关系,证照等手续办理、资金筹措、银行贷款办理工作;② 工程建设合同的执行等事项;③ 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售楼,合伙债务的清算及支付。 2、合伙人的其他约定: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 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应公司协商;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