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 1、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省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的贫困户,在入户采集信息的基础上,严格根据“一评议一公示一公告”程序实施退出。 2、贫困人口新纳入和脱贫户返贫。对符合贫困标准和条件,未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以及以往年度标注脱贫又返贫的贫困人口,在入户采集信息的基础上,严格根据“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分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新纳入和返贫人口重点关注低保人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口。 3、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对贫困户成员因出生、婚入、迁入等原因增加的,填写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对贫困户成员因死亡、婚出、迁出、判刑收监等原因减少的,填写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1、未脱贫户、脱贫户、返贫户信息采集。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户信息对比表》,入户核实信息并采集本年度发生变化的信息。返贫户要补充采集“返贫原因”。 2、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使用《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附件 1)采集所有基础信息。 3、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采集。分别使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附件 2)和《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附件 3)采集相关信息。 4、脱贫措施及成效信息。20xx 年度当年脱贫户需要采集脱贫措施及成效信息(附件 4)。 5、地理位置信息。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手机 APP 进村入户采集贫困户(包括未脱贫户、脱贫户、返贫户和新识别户)地理位置信息。 信息采集结束后,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录入和更新。 二、工作进度安排 我镇将根据以下时间进度,统筹推动各项工作,确保 20xx年 12 月 25 日前完成所有扶贫对象动态调整、信息采集录入和数据分析问题整改工作。 (一)动员培训。9 月 30 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脱贫集中攻坚指挥部。10 月 10 日,召开动员培训会议,对镇帮扶责任人、村相关人员进行动员部署并开展业务培训;实行村户全覆盖包保,镇科级干部包村全覆盖,村两委成员包贫困户全覆盖,对所包村和贫困户落实包保责任制。建立行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10 月 11 日至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