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锦集九篇承包合同 篇 1 甲方:朝阳小学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甲方将学校幼儿园转包给乙方经营,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承包费金额为每年。 三、承包费付款方式: 1、承包费:本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 2、如非因乙方原因导致承包协议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预收取的承包费,并按该部分承包费的 2 倍向乙方支付补偿金;如上级政策原因导致承包协议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的承包费。 四、幼儿园内现有资产、设施、设备,甲方交给乙方无条件使用。承包期内新增的设施、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幼儿园承包。承包期满或承包协议终止,乙方出资添置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主处理。 五、乙方享有独立的人事权,所需人员及工资待遇均由乙方自主确定,甲方无权干涉。 六、乙方依法自主经营,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七、承包期内,甲方应保证幼儿园的水、电的正常供应,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应负责幼儿园设施、设备的维护,保障正常安全使用。如因幼儿园设施造成人员损害以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甲方协助承包者办理幼儿园的证照。 十、国家政策给予幼儿园经济补助全部归甲方所有 十一、承包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十二、违约责任: 协议履行中如有一方违约,除按协议中相关条款执行外,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5 万元。 十三、本协议履行中产生纠纷,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零陵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签字时间:年月日 签字时间:年月日承包合同 篇 2 甲方:珠田、珠湾村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王盛红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讨论决定将座落在青塘坞的青塘水库,发包给乙方承 baoyang 殖水产,特订立如下条约: 一、乙方承包期为 10 年,xxx 年元月 1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承包租金每年人民币 6000 元,合计 6 万元,分两次付清(xxx 年元月 1 日付 4 万元,xxx 年 10 月 1 日付 2 万元)。 三、乙方在殖期间以生态养殖为主,饲料养殖为辅。禁止人、畜、禽等动物粪便及相关生化重金属催熟助长剂投入,便于水质环保生态化,确保甲方村民的生活和农业灌溉用水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如乙方违反,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租金不予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