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加工合同锦集 4 篇承揽加工合同 篇 1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 │品 名│规 格│单 位 │数 量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
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
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