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贷款合同 15 篇担保贷款合同 1 借款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企业营运的需要,向乙方以自有土地、房地产设定抵押借款作为营运周转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沈阳的土地(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万元(或同等金额的外币)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营运周转的需要,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二年期。 借款利率及付息:根据中国银行的放款利率 ,每月付息 。 4、借款的支取:在上述借款总金额下,依甲方实际资金需求乙方给予配合逐笔拨付,并以现金或汇款入账户方式支付。 5、借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 6、本合同在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土地: 2、房产: 3、抵押期限:两年(或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4、抵押权包含前欠未还、现借款、转让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根据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1、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2、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与房产,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3、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 15 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借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借出的贷款本息。 4、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5、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借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