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合伙经营合同汇编 7 篇合伙经营合同 篇 1 订立协议各合伙人: 姓名:(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餐饮(南充市高坪区高坪镇满堂红火锅城)
第三条 出资额、方式 1
合伙人韩勇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30 万元整(大写叁拾万元整)
合伙人张俊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30 万元整(大写叁拾万元整)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60 万元整(大写陆拾万元整)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四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以 5:5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 3 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 禁止行为 1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第七条 其他 1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