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我市民办教育税收征管现状及建议我市民办训练税收征管现状及建议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进展,为补充国民训练经费的不足,国家加大了民办训练的扶持力度。国务院制定了《社会力气办学条例》,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了《民办训练促进法》,制定了“乐观进展,大力支持,加强管理,正确引导”的方针,民办训练得到了长足的进展。据统计,全国目前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70000多所,在校同学规模达1416万人。就在各类民办训练蓬勃进展的同时,税收问题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那么我市民办训练现状以及在税收征管方面又存在什么问题呢?一、我市民办训练税收征管现状据统计,我市目前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共有××所,在校同学××万人。其中由训练部门批准成立的主要以举办学历训练和文化补习、学前训练、自考助学为目的的训练机构××所,劳动部门批准的实施劳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为目的的训练机构××所。从我市地税部第2页共5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门统计的数字来看,全市目前共有各类社会力气办班、办学××户,同训练部门把握的数字相差××户,其中,已在地税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纳入正常税收征管的有××户,2022年上半年累计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训练附加××万元。二、我市民办训练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税源底数不易控管依据《民办训练促进法》有关规定:“举办实施学历训练、学前训练、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训练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训练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训练行政部门备案”。同时要求民办训练机构在申请设立时要向批准部门报送筹设报告、学校章程、资产证明、安排方案等有关材料以便具体把握学校状况。民办学校的收费状况由物价部门进行批准。而地税部门作为一个税收征收管理部门,对民办学校第3页共5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设立的各个环节均没有任何审批权限,没有制约措施,在没有相关部门协调协作的状况下很难把握具体底数和学校有关资产、资金、安排等详细信息。仅依靠有限的人力和时间通过加大检查力度,效果并不抱负。以我市为例:我市训练和劳动部门审批成立各级各类民办学校812余户,税务部门把握的只有187户(其中包括通过自身清理出的没有在训练部门备案的74户),纳入正常管理的仅92户。另外,还有部分小型民办训练以培训班、辅导班形式消失,没有自有资产,办学设施全部是租用的,老师全部是聘用的,教学期限也不固定,有的全天授课,有的只是利用假期、节假日或晚上授课,流淌性大,隐藏性强,三证不全(办学许可证、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收费许可证)或根本没有,这类底数税务部门就更难控管了。(二)由于政策差异和规定不明确造成征管难题一是由于《民办训练促进法》第46条规定:“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待政策”,没有对民办学校应享受那些详细的优待进行解释。因此在调查过程中发觉,无论是民办学校本身还是训练部门,普遍认为民第4页共5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办训练同公办训练一样,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因此,应对民办训练赐予税收优待,换而言之,就是认为民办训练可以不纳税;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学校和其他训练机构供应的训练劳务,同学勤工俭学供应的劳务免征营业税”,给很多对税收学问不了解的单位和个人造成误会,认为学校供应的训练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实际上,这里所指的训练劳务仅指一般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同级政府的训练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学校供应的训练劳务;三是认为民办学校同公办学校同属社会公益事业,公办学校不缴纳所得税,民办学校也不应缴纳。实质上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并不以公办、民办为界,而是依据其收入来源来确定的,公办学校收入纳入财政专户,民办学校一般不纳入财政专户所以才有所区分;四是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