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承揽加工合同模板合集四篇承揽加工合同 篇 1 加工定作承揽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户: 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进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品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定作物品名或项目规格 型号计量 单位数量价款或酬金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 单价总金额 合计承揽加工合同 篇 2 定作人: 签订地点: 承揽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 加工物、数量、酬劳、交货期限 加工物规格计量、酬劳、交货期限及数量 数量 名称、型号单位、单价金额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规格 计量 数量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名称型号单位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五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六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七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八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九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 第十一条 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二条 酬劳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条 定作人在年月日前交定金(大写)元。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酬劳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定作人(章): 承揽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