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实施工作方案校本课程实施工作方案 1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为完成课程方案中“选修 II”课程的任务与要求,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要有利于深化推动以课程改革为核心的素养教育,加快构建符合素养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要有利于在落实国家课程方案的同时,使课程更好地适应学校和学生进展的需求,更好地提高学校课程开发与实施的能力
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 进展性原则
校本课程开发应在遵循学生身心进展规律、充分尊重学生的差异性特点、满足学生多校化需求的前提下提供多样性的课程,从而使学生能根据自身的兴趣和需要选择适合自身个性和学习能力进展的课程;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学校和老师的自主性,提高学校和老师的课程开发意识,为老师参加课程开发制造机会,提高学校及老师的自我进展能力,更好地促进老师的专业成长,形成学校的特色
校本课程应从学生的需求和学校的实际出发,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开发出具有本校特色的,符合学生进展需要的课程
讨论学生进展的多校化需求,合理开发出适合不同学生需要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促进学生个性化进展
充分调动老师、学生、家长、课程专家等社会各界人干参加开发校本课程的积极性,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共享
二、工作目标 校本课程的开发应以学校课程建设为中心,促进学生、老师和学校的共同进展和进步
1、要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需要,促进学生的个性进展
2、要提升老师的课程意识,促进老师的专业进展
3、通过实施学校课程创新,促进学校特色形成,从而全面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提出的课程改革的原则要求,制造性地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
三、开发与实施 学校是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和具体实施者
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应根据下列步骤进行: 1、成立由校长、老师代表、学生和家长代表及其他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校本课程开发机构,负责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