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承包合同 乙方: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管理**水系工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将**水库承包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经营范围只限于淡水养鱼,养鱼不能用饲料、肥料等饲养
二、 承包期限:从 20xx 年 10 月 1 日到 20xx 年 10 月 1 日止,共计叁拾年
承包费每年 6000 元,每年 10 月底前交清当年承包费
三、 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集镇饮用水供给量和质量安全,保证旱情期间人蓄饮水供给量
四、 乙方在承包期内负责水库的防洪防汛安全责任,汛期的洪水调度服从四面山管理委员会负责指挥调度
五、 承包期间,经营发生的税费和直接连带关系发生的税费一律由乙方承担
六、 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在防汛期间(5 月 1 日至 10月 30 日)坚持 24 小时值班,若甲方抽查未值班,每次罚款 100元
七、 不允许经营期间及《合同书》作其它担保或抵押
八、 乙方在承包期间 九、 在捕鱼之前,必须书面报告水系工程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方能捕鱼,且不能放干水打鱼
十、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一方违约,支付另一方经营损失及违约金伍万正(人民币 50000 元)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20 xx 年8月 10 日水库承包合同 2 甲方:***********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展一方经济,鼓舞镇村民走农业产业化进展的路子,经甲乙双方充分讨论,决定将镇**村西南方水库一处以招标的方式对外发包,现乙方中标,为使双方共同信守相关约定,特依法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乙方以每年 3 万元的价格中标,乙方中标并签订合同后依法享有经营、管理、受益的权利
第二条 承包期限 30 年,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12 月 31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