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书(推举 6 篇)_租赁合同 我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汽车租赁合同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还可以找到更多《汽车租赁合同书》。第一篇: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担保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人、承租人、担保人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车辆型号为 汽车,车牌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车辆颜色为 ,车辆现价值为 万元。 二、租赁期限: 1、租期为 (年、月、天、小时),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2、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时不能归还车辆或可能无法归还车辆或需要继续使用而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当在合同到期前 日内以 (口头、书面)方式告知出租人,在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延期,租金按实际租赁期限计算。 三、行使范围为 (全国、省内、市内、区内、县内)。 四、押金: 1、租赁车辆押金为人民币 元(¥ )。 2、车辆押金在合同签定后一次性付清。 3、承租人退车时结算车辆押金,同时应扣除:拖欠的租金,应负担的赔偿和处罚的扣款项目。 3、暂扣交通违法罚款 ,10 日后经网络查询无处罚的如数退还。 4、以上两项扣除后,余数当时返还。 五、租金: 1、租金为每 (年、月、天、小时) 元(¥ 元)。 2、租金的交付方式为 (一次性交付、分次交付),一次性交付的在 (移交车辆时、归还车辆时)交付,分次交付的为按 (年、月、天)交付。 3、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每天行驶里程不应超过 公里,超里程行驶的按每公里 元加收租金。 六、出租人须向承租人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并交付齐全的行驶证件。车辆移交时,承租人应清点随车工具和物品,仔细检查车辆,确认车辆达到合格行驶条件后,与出租人签订车辆移交清单。承租人发现租赁车辆为检测不合格车辆的,有权解除合同,因车辆不合格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出租人未按时提供合格租赁车辆的,应按迟交车辆时间 30%的租金承担违约金。 八、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身份证件、驾驶资格证件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如有欺诈行为,承租人必须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租在租赁期间发现承租人有欺诈行为的,可以立即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九、承租人应在本合同规定的行驶范围内使用租赁车辆,如确需超范围使用,必须经出租人同意。未经出租人同意超范围行驶的,承租人应按 车辆价值的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