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能否认定工伤? 下班途中遇事故算不算工伤?参加团建时受伤算不算工伤?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可以认定工伤吗?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4 月 28 日上午,北京西城法院进行新闻通报会,发布工伤认定行政争议典型案例,为工伤职工划出司法保护线。 北京西城法院副院长毕菲表示,近五年西城法院共审理社会保险类行政案件 426 件,其中工伤认定类案件 72 件, 占比达 16.9%,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在审理工伤认定类案件时把握合法性原则、职工倾斜保护原则和法益平衡原则。在法律框架下行使司法审查权,突出对职工的权利保护,最大程度使伤亡职工获得救治和补偿,同时考虑用人单位与社会整体的经济承受能力,避开工伤认定中一味从宽或从严。”毕菲表示。 “因工外出”难推断,有利推定当适用 朱先生为 A 科研院所职工,因失踪 20XX 年被法院民事判决宣告死亡。其妻张女士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材料中包含 A 科研院所出具的证明,载明朱先生 1991 年 8 月 28 日晚上因出野外失踪。西城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A 科研院所向市人社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并补充情况说明,不认可其出具的关于朱先生失踪情况的证明。市人社局维持认定工伤的决定。随后,A 科研院所诉至法院。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没有证据能直接证明朱先生失踪的原因。A 科研院先出具了加盖有单位公章的证明,认定朱先生为出野外未归;其后在复议程序中又否定朱先生出野外的事实,前后矛盾。 西城法院认为,在职工发病和死亡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缺乏相关证据证明而难以确定的情况下,根据工伤认定倾向性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应当作出有利于职工的事实推定。最终,法院支持西城人社局认定工伤的决定,判决驳回 A 科研院所的诉讼请求。 下班途中遇事故,责任认定是关键 刘先生为 B 公司职工,20XX 年在驾驶摩托车从单位下班返回租住地的途中与大型普通客车相撞受伤,丰台交通支队认定刘先生负事故同等责任。20XX 年刘先生之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怀柔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市人社局维持该工伤认定。 B 公司诉至院法,认为事发时刘先生无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未登记号牌,该违法行为不应受到法律保护,不应被认定为工伤,请求撤销认定工伤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损害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