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具结保证书法律具结保证书 1 吉安县国土资源局: 我本人程友林坐落在凤凰镇仓下村委会程家村,20xx 年 8月 27 日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证的宗地共有 3 本,第一本面积为 43
9 平方米四至东距程松林住房,南距程新坤住房,西与程恭林住房共用前后厅,北空地;第二本面积为 93
17 平方米四至东水塘,南紧邻本户围院,西与程恭林共墙,北距程松林住房;第三本面积为 43
70 平方米四至东塘,南恭林友林共同围院、西程恭林住房,北距程松林住房
土地用途为建房,土地性质为集体,并于 90 年 8 月 27 日贵局已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 5103、5104、5105 编号
由于本人因已遗失土地使用证,请贵局予以补发,该 3 本土地目前未进行转让、抵押等交易行为
上述反映的情况与我本人提交的其他原件或复印件资料及内容是真实的,如有虚假,贵局可予以注销已补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因虚假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概由我本人承担
20xx 年 10 月 21 日法律具结保证书 2 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的“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杜绝涉爆事故及案件的发生,我(或我单位)具结保证如下: 一、保证无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 二、保证无非法爆破及赠送、转让、转借、转卖、私自截留爆炸物品的违法行为; 三、保证不使用爆破器材进行炸鱼、炸兽或其他违法犯罪的行为; 四、保证严格遵守民爆物品在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的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帐目清楚、一丝不苟,工作上不出漏洞; 五、保证在使用爆炸物品时,严格遵守安全爆破规程,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六、保证严格落实爆破现场的爆破器材的监管,做好流向登记,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涉爆单位(盖章):XXX 负责人(签名): XXX 具结保证人(签名):XXX(法律具结保证书 3 我保证: 1﹑无非法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