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医患沟通制度 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医患沟通制度 为适应社会进展和新形势的要求,加强医务人员与患者的沟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同时,全院医务人员必须与患者和/或家属进行良好的沟通与沟通。 (二) 医患沟通的时间: 1、门诊医师接诊时,应在法律规范接诊的基础上,就疾病诊疗的有关情况向患者或家属做必要的告知,争取患者对诊疗的理解。必要时,将沟通的关键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2、病区医护人员接诊时,应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有关疾病诊疗、住院事项等方面加以沟通。 3、住院患者的主管医师必须在患者入院后尽早、及时地与患者或患者的委托人(监护人)就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沟通,然后签署《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患者诊疗知情同意书》。 4、患者住院期间,医护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与患者及时沟通: (1) 患者病情变化时; (2) 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 (3) 变更治疗方案时; (4) 贵重药品使用前; (5) 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 (6) 危、急、重症患者疾病变化时; (7) 术前和术中改变术式时; (8) 麻醉前(应由麻醉师完成); (9) 输血前; (10)对医保患者采纳医保以外的诊疗或药品前。 5、 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与患者或家属就诊疗情况、出院后饮食、用药等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进行沟通。 (三)医患沟通的内容 1、对患者的诊疗方案,医护人员要主动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在不违反医疗原则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患者或家属的意见。 2、在诊疗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就疾病诊断、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目的、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收费等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提出的问题,争取患者和家属对诊疗过程密切配合。 3、在诊疗中,医务人员要对患者机体状态进行充分的综合评估,科学预测推断疾病转归及预后,尊重患者的知情权,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诊疗转归的详细沟通,使其对疾病进展有所了解。 (四)医患沟通方式 1、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床旁沟通、分级沟通、集中沟通、出院回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医患沟通。 2、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复杂程度以及预后可能,应由不同级别的医护人员及时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