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房屋出租合同范本(通用 8 篇) 深圳个人房屋出租合同 1 出租方(甲方):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地址: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地址:_______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_______区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租用上述出租房屋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住宅用途。甲方保证出租房屋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乙方将上述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四条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出租房屋的月租金按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六条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假如甲方迟于上述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合同有效期延长,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七条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房屋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 第八条乙方欠缴出租房屋的水电费、管理费、本维修费、煤气费、有电视费等满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停止其有关设施的使用。 第九条双方同意以保证金的形式保证本合同的有效履行。甲方交付出租房屋给乙方时,乙方应向甲方代理人缴纳___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和_______元的出租房屋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管理费等费用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第十条合同租赁期内,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阻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委托代理人并实行有效措施。(易损、易耗品除外) 第十一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内部设备设施而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租赁期内,甲方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经乙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而协议。合同租赁期内,经甲方或甲方代理人书面同意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未经甲方代理人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