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搅拌设备的租赁合同 甲方:成都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四川九洲孵化器大楼项目部 乙方:绵阳市涪城区劲松建筑模板租赁站 经协商甲方同意租赁乙方的 HZHZ35(I)JI 混凝土搅拌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 HZHZ35(I)JI 混凝土搅拌站一套(不含建筑材料)租赁给甲方,并保证设备的完好和完整性,以满足甲方的要求
二、混凝土质量由甲、乙双方共同控制,甲方出具混凝土施工配合比,由乙方严格执行,使混凝土顺利输送到具体作业部位
乙方根据施工要求积极配合甲方调整配合比、取样等工作,进场材料及混凝土试块的检验费和送检由甲方负责
工作人员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设备租赁单价:每立方混凝土 35 元
(此费用中不包含砼送剂、外加剂、减水剂、防水剂、膨胀剂等任何建筑材料)
砼不添加泵送剂(防水砼除外)
四、结算方式:混凝土量以搅拌站电脑计量为准
每一次浇筑砼的数量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否则无效
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厚,甲方在乙方设备进场后预付壹万元工程款,乙方设备必须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前进场,每月 25 日统计搅拌站的方量,次月 25 日前结算支付前一个月租赁价款的 50%
余款在搅拌站拆除后,一月内付清
六、由于甲方资金不按时支付,乙方有权停止生产
由于甲方原因停工一月,甲方需向乙方另付超出一个月工期后的设备租赁费近 2000 元/天
七、进出场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乙方负责泵管的拆装、清洗、现场外加剂的投放和相应的配合
九、乙方进场后,甲方负责提供三通一平,费用由甲方负责
生产用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十、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办公室、库房一间
十一、乙方提供的设备要保证正常使用,并充分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要做到随要随搅,不能由于设备原因耽误工期 24 小时,若由于设备原因导致现场工期停工或工期延误,甲方将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