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部交接班管理制度物业工程部交接班管理制度 法律规范交接班的程序,明确值班人员的责任,保持各运行班次工作的连续性,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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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工程部交接班管理制度篇 1 一、目的 通过对交接班的管理进行细化规定,确保工程部正常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部交接班
三、主要职责 1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正常交接班
a、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得私自调班、顶班
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征得主管领导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
b、交接班双方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准时进行交接班
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以及设备检修、变更等情况;清点仪表、工具等交接材料;检查设备状况
交接班人在值班日志签字确认
下列情况不得交接班: A、在事故处理未完或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B、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C、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人数限度时; D、接班人员有酒醉现象或其它神智不清而未找到顶班人时
物业工程部交接班管理制度篇 2 1
接班人员须提前 10 分钟到达岗位,更换工服,做好接班准备工作
接班人员接班时必须检查以下工作: 2
1 查看上一班运行记录是否真实可靠,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运行情况介绍,交接设备运行记录表
2 查看上一班巡检记录表,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巡检情况介绍,交接系统设备巡检记录表
3 检查所辖设备之运行情况是否良好,是否与运行记录、巡检记录相符,如有不符,应记入备注栏,并应要求上一班值班人员签字
4 检查仪表及公用工具是否有缺、损,是否清洁,并按原位整齐摆放,如有问题, 应要求上一班值班人员进行整理,如有丢失,应记入交接班记录备注栏,并由上一班人员签字
5 查看交接班记录中是否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