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归属及保密协议书(通用 17篇)篇 1:知识产权归属协议书 甲方: 注册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 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续订《劳动合同》
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在甲方任职前、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及相关事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附件,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知识产权范围 知识产权,指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制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已注册、未注册、已进了注册申请的专利、专利申请、商标、服务标志、标识、形象、商号、互联网域名、设计、著作、数据库、集成电路设计、专有技术等拥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论其表现为何种形式,记载于何种载体
第二条 任职前员工知识产权归属 (一)任职前员工知识产权,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创作的且为乙方所拥有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讨论和开发有关且未转让给甲方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而不限于专利、著作、专用技术等
(二)乙方任职于甲方前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由乙方继续拥有,不得被界定为甲方的知识产权
乙方同意,乙方在任职期间,向第三方转让任职前知识产权,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当享有优先受让权
(三)除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协议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职前知识产权以外,乙方应就任职前的知识产权及其使用限制向甲方做出声明,并将记录这些内容的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乙方承诺附件所做的陈述是真实、完整的
乙方理解并且同意:遵照本项披露要求,如乙方未进行相应的告知且未提供该附表,即表示乙方并无此种任职前发明/作品
(四)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如乙方将任职前的知识产权运用到甲方的计算机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