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渝人社保基治办发〔20XX〕2 号文件的精神,根据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紧急召开基金专项治理会议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基金专项治理自查工作,安排落实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仔细细致的自查
现将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养老保险业务内部控制情况20XX 年 3 月,我局制定了养老保险业务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对内部控制过程中的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的管理与监督内容分别做出了具体规定,共七章四十五条
重点包括以下内容:(一)对待遇审核、基金财务管理、数据信息管理与维护、稽核监督等部门的重点业务岗位不得使用非在编聘用人员
对缴费核定、待遇审核、稽核监督等工作岗位应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二)建立了工作考核制度、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三)业务部门严格审查参保申请人的进入资格,应按规定的标准核定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制定并向有关部门提交征收计划,并对参保单位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台帐管理
(四)对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缴费月数、参保时间、参工时间等涉及退休待遇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维护业务,应由业务部门会同稽核部门(或岗位)对相关维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由社保局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按规定程序进行修改
(五)各财务人员应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基金财务制度、基金会计制度和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财务科建立基金支付审核权限和程序办理
对于大额异常资金的支付和涉及基金管理的重要事项,必须有相关部门或岗位人员会签和明确的文字记录或报告,主要负责人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七)业务经办人员应严格根据规定做好登录密码的保管和使用,对因保管不当遗失、泄露登陆密码的,应对造成的使用后果承担直接责任
(八)加强对信息数据的管理和维护
制定并实施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