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必知合同常识 合同的订立 1
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成立的要件有:①主体合格;②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③ 合同的客体合法、确定;④ 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纳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纳书面形式
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有: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② 标的; ③ 数量;④ 质量;⑤ 价款或酬金;⑥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⑦ 违约责任;⑧ 解决争议的方法
程序: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现(须是向特定人发出的意思表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中应当明确表明要约一经受要约人的承诺,要约人就要受到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合同的效力 1
合同生效的条件:(1)行为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公共利益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② 在订立合同是显失公平的; ③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合同的履行 1
合同履行原则:(1)全面履行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 2
合同的保全: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实行一定的法律手段,以保护其债权的法律制定
合同的保全措施主要有两种,即债权人享有的代位权和撤销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