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招标工作,确保招标质量,根据《内部控制指引第20 号—招标投标》、中国中车及齐车集团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展物资、工程和服务等项目的招标工作
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50 万元以上的采购业务由公司招标办办理
子公司自行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按照子公司制定的招标管理办法执行,但不得与本办法相悖
子公司制定或修改的招标管理办法须报规划运营部进行备案
第三条 工作原则(一)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受法律、法规约束
(二)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控制采购成本,保证产品质量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程序操作,科学择优定标
(四)以“供应链管理电子平台”为采购平台,兼顾其他方式
第四条 定义(一)招标类采购方式包括法定招标和竞标
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和中车许可的其他采购方式作为招标类采购方式的补充
(二)法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三)竞标是指为避免与法定招标混淆,提高采购效率,采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组织的采购活动
竞标包括公开竞标和邀请竞标两种
公开竞标是在中国中车全体供应商范围内实行采购;邀请竞标是在邀请供应商名单范围内进行采购
第五条 不具备招标条件或单独组织招标成本过高时,以及按规定必须进行委托招标的项目,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组织招标事宜
代理机构按照本办法择优确定
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六条 公司招标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制衡的体制
公司设立招标委员会和招标办公室
(一)招标委员会招标委员会是公司各项招标工作的领导、监督机构
招标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招标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