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提升机租赁合同四篇提升机租赁合同 篇 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一、签订地点: 乙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向甲方租赁物料提升机,为明确甲、乙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以上单价为税前价,税费由乙方承担
2、租赁时间(暂定):____20xx 年__3__月__18 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
3、出租设备使用地点:___湘雅附一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中南大学湘雅医院老病栋大修建安工程___________
4、计费起止日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次日为设备租赁计费起始日;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且甲乙方互认之日为设备租赁费终止日;中途不能报停,直至工程完工
5、租赁期最低保证为 4 个月;不足 4 个月按 4 个月计算,超过 4 个月按实际天数计算(月租金÷30×天数)
6、检测报告的高度以当时检测高度为准,三到六个工作日后提取报告
7、由于工期延误或不可抗御自然灾害造成工期超过一年而要求复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在该工程总承包合同期内发生的中间复检费及机械故障修复费由甲方负责
二、付款方式 1、进出场费按/台包干(含检测费、安拆费、中间复检费、机械故障修复费、进出场运输费),甲方向乙方提供检测报告之日,乙方付清甲方进出场费
2、按季办理结算单,当季租金应在下月 5 号前付清
如未能按期付款,每迟延一天则按所欠租金的 0
3%加收迟延滞纳金,超过 10 天未支付租赁费的,甲方有权暂停设备使用,暂停期间,正常收取费用,且甲方不承担乙方因停机而造成的损失;乙方退租之日,双方必须结清全部费用,逾期乙方未付清费用,甲方有权将设备停留在施工现场,不予拆机,设备停留时间的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挪动、拆迁甲方的设备
3、每次付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