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关于请假考勤制度关于请假为了加强对办公室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办公室人员管理的各项制度,充分调动办公室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保证公司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制度第四条 办公室人员因事请假,必须有正当理由
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 25 天
超过 25 天者,取消本年度评定资格
第二条 办公室人员请假应填写统一格式的请假条,并附有相应的证明,由公司负责人审批或签署意见后,方能休假
第三条 请假人员在工作移交后方能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考勤及考核制度第一条 办公室人员因故需要请假的,应履行请假手续,需要续假时,应在假期未满前持有关证明向单位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请假人员请假期满到岗时,应到单位及时销假,不销假或逾期不归者,均以旷工论处
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聘
第五条 办公室人员在事假期间根据实际请假天数,根据日外贸服装批发工资标准扣发相应的工资
泉州工作网第六条 办公室人员因病请假,必须持镇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经公石狮人才网司负责人批准后方能休息
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者,以旷工论处(急病例除外,但事后必须补办手续)
第七条 办公室人员病假在 5 天以内(含 5 天)者,工资照发;5 天以上,15 天以内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工资照发,不满三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 50%
超过 15 天一个月内按下列标准发给工资: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五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 80%,从第二个月起停发工资;在公司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但不满五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 60%,从第二个月起工资停发;在公司连续工作不满三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50%,从第二个月起工资停发
第八条 因病长期休养的职工,病愈复职时,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方能上班
上班后须经 15 日的试工期,试工期内旧病复发者,试工前后的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