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备考方向要明了]考纲下载考情回顾考向预测(1)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3)人大代表的产生(4)人大代表的职责(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6)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高考对本课的考查方式主要以选择题为主,主要涉及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人大代表的权利及义务等知识点,难度相对较小。如 2012 年江苏卷第 14 题、全国卷第 22 题、2011年广东卷、山东卷均以选择题形式考查了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2012 年福建卷第 26 题、广东卷第28 题、2011 年四川卷第 29 题以选择题形式考查了人大代表的权利(1)结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重要议题,考查全国人大的性质、职权及组织和活动原则(2)根据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谋福利的典型事例,考查人大代表的权利与义务(3)结合具体事例,考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识记层级]1.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2)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和最高监督权。[理解层级]人大的职权职权内容备注立法权制定法律的权力(1)全国人大具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和最高监督权(2)区分四个权力的关键是看其内容。如果是关于法律的立、改、废的决定,则是立法权;如果是对相关国家机关干部进行任免的决定,则是任免权;如果是对相关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则是监督权;如果是关于国家大政方针、规划的通过,则是决定权决定权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任免权对相关国家机关领 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的权力监督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权力[特别提醒] 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应注意区分的几对概念(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前者特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则指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2)“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前者指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