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分配协议书股份分配协议书 1 甲方: ,女, 族,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女, 族,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经营 店铺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经营项目概述 第一条 经营场所,本协议所指经营场所位于:云南省寻甸县XXX 街第 X 号商铺与第 X 号商铺。 第二条 经营项目,本协议所指经营项目为:穿戴品包括但不限于衣服、裤子、套装、饰品等的批发或零售。 第二章 合作方式 第三条 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 元作为经营成本,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经营成本的 50%,乙方出资¥ 元占经营成本的 50%。 第四条 甲方负责在大、中型批发市场选择购买货物并将货物发送至店铺,在发送至店铺之前,货物的破损、遗失及其他损耗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负责店铺的经营及管理,收到甲方所进货物之后,乙方应当及时开箱验货,发现货物破损、遗失及其他损耗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更换或补齐; 如未出现货物破损、遗失及其他损耗的,在确认货物完整签收后,对货物在经营期间出现的破损、遗失及其他损耗承担风险。 第六条 成本分担 本协议所指成本为: 店铺工作人员工资,工作人员由甲方指派,即指派 ,女,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工资为:¥20xx.00 元/月,工资计入经营成本由甲乙双方按每方 50%进行分担; 甲方定期到所经营店铺进行协助经营管理及进行调货、换货、退货等工作,经甲、乙双方明确,甲方每次来回的路费、油费、差旅费用等按¥200 元/次进行计算,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每方 50%进行分担,如遇临时调整或紧急处理店铺事务多次往返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由于所经营店铺涉及两个店面,由甲乙双方分别与第三方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每方 50%进行分担; 装修店面所产生的费用,该笔费用为店面经营的必要支出,已与第三方完成结算,根据结算单据,具体的结算金额为:¥ 元,该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每方 50%进行分担; 甲乙双方明确:经营店铺将产生税费,税费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并根据实际经营金额为依据进行结算,该笔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每方 50%进行分担; 货物成本作为本协议主要经营成本由甲乙双方根据每方 50%进行分担; 其他应当用于店铺经营的费用,经双方书面结算并共同签字确认后,均根据甲乙双方每方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