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1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办公设备采购方案篇一:办公设备选购方案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选购(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选购法》)和《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购置交通工具、办公自动化设备政府选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方法》(以下简称《暂行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县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选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选购纳入县级集中选购名目以内、选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办公自第2页共61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动化设备(以下简称办公设备),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办公设备政府选购协议供货范围:(一)办公设备同一产(商)品本次((年度))批量选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胶印机、速印机、传真机及其零配件);第3页共61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二)其他产(商)品本次(年度)批量选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家电设备类(包括空调、电视机、录像设备、摄像机、照相机、VCD、冰箱等)均属于政府选购协议供货范围
第四条协议供货除遵循《政府选购法》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简化选购环节;第4页共61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二)预先确定(厂家、经销商、商品型号、优待率或优待价格)原则;(三)保证质量、节省资金、诚信服务;(四)爱护选购人、制造厂、经销商三方利益;第5页共61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五)确定肯定时限原则
第五条县级政府选购协议供货经销商由县级集中选购机构根据《政府选购法》规定的选购方式确定:(一)办公设备协议供货经销商的确定,由县级集中选购机构根据《政府选购法》规定的选购方式进行
每一品牌一次确定若干系列,每一品牌在魏县确定3家(含3家)以下经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