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
合同的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
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给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实行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本条是关于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或效力的规定
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我国法学界有不同认识
一种观点认为,合同解除具有湖及既往的效力
既合同解除后与自始没有合同相同,已履行的部分恢复原状,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
另一种观点认为,合同解除并未使合同关系消灭而只是阻止其发生作用,因此,合同解除原则上只能对将来发生效力,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履行的部分,产生返还请求权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合同解除一般溯及既往,但不能一刀切
因为假如不溯及既往,已经履行的部分只能基于不当得利之债提出返还请求权,而溯及既往可以基于所有权请求恢复原状,所有权的效力优于债权,当违约方有数个债权人的情况下,基于所有权请求返还财产更能保护非违约方的利益
不仅如此,因不当得利返还,往往以受领人的现存利益为限,而因恢复原状返还,即使受领人现有财产减少,也不能免除返还义务,对非违约方有利
但要求所有被解除的合同都溯及既往也不可能,某些合同从其性质和履行情况看,就不适于溯及既往
相关拓展合同内涵 信守合同,不擅自毁约的约束力; 履行合同,不违约的约束力
这两层涵义相互联系,统一于有效合同之中,同时存在于合同有效状态之下
后者以前者为前提,当事人失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