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出租合同(汇编 12 篇)解除房屋出租合同 1 原告 XXX,男,汉族, 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 住址:___________ 被告 XXX,男,汉族, 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 住址:___________ 被告 XXX,男,汉族, 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 住址: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要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 二、要求判令两被告返还租用房屋; 三、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房屋租金人民币 56,000 元; 四、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人民币55,836 元(按每天所欠租金的 3‰暂计至起诉之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履行之日); 五、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费人民币 2,000 元(暂计至 xx 年 4 月 xx 年 0 月至 03 月的费用,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返还占用房屋之日); 八、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 年 4 月 xx 年 4 月 xx 年 5 月 3 日止,其中,xx 年 4 月 xx年 5 月 3 日为免租期。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36,000 元(叁万陆仟圆整),且该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月内不变。另外,月租金的支付方式为:租金按每三个月为一期支付,被告于本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以后支付时间为每年的 8、 、2、5 月份的 xx 年 4 月 09 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 综上,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20xx 年 xx 月 xx 日解除房屋出租合同 2 原告:杭州源通光大环境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兴路 23 号。 法定代表人:朱经德,公司总经理。 被告:杭州育福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兴路 23 号一层、二层。 法定代表人:卫兵强,公司总经理。 诉讼请求: 一、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 二、判令被告立即腾退租赁房屋; 三、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租金 26977.74.9 元(第一年租金 56 5. 2 元、第二年租金 70862.62 元,暂计至 xx 年 7 月 5 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腾退房屋之日)、利息 54 7.44 元(第一年租金利息 4346 元、第二年租金利息 07 .44 元,暂计至 xx 年 7 月 5 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腾退房屋之日); 四、判令被告支付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 64493.4 元(每日按未付租金的千分之二计算,暂计至 xx 年 7 月 5 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