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装修合同(7 篇)解除装修合同 1 甲方:嘉兴万马奔腾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 乙方于 20xx 年 月 日与 有限公司(甲方更名前公司) 签订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本协议书前甲、乙双方针对本工程签订的所有合同、补充协议书等合法有效文件(以下统称为“原合同”),现甲、乙、丙三方就解除上述合同、补充协议书等原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 议
一、甲、乙双方均自愿同意解除“原合同”
二、甲方、乙方和乙方的关联方针对本工程所签订的涉及到甲方义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执行中甲方的担保责任等内容,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并承担因此引起的 所有责任及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三、乙方、丙方必须按业主、监理要求无偿提供完整符合工程竣工验收要求的承包范围内已完成部分的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资料:乙方负责完善 20xx 年 1 月 21 日前施工工程部分的资料,丙负责完善 20xx 年 1 月 21 日后施工工程部分的资料,乙方整理完善的资料由丙方负责检查和接受,并负责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监理公司对乙方、丙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四、乙方“原合同”完成工作内容(等)工程造价: 1、200 年月日前完成部分: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造价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结果下浮 5%,作为乙方“原合同”此期间完成工作内容的 结算
2、20 年月 28 日至 20 年月日期间完成部分: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的审计结果,作为丙方完成乙方“原合同”此期间完成工作内容的结算
五、工程款支付: 1、乙方、丙方必须对甲方前期已支付各项工程款(含针对本工程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20 年月日甲方给乙方冷却塔工程前期施工单位工程有限公司的借款人民币万元)按其财务要求予以确认,并按要求开 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有关工程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