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购房合同协议书 解除购房合同协议书 甲方:上海景荣臵业有限公司 乙方:叶小姐 吴小姐 甲乙双方于 20XX 年 9 月 13 日在国权北路 1088 弄 51 号 201 室签订了关于国权北路 1088 弄《泰宝华庭》58 号 101 室房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原合同解约事宜达成一致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均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与解约方式处理国权北路 1088 弄 51 号 201 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退房、退款等事宜
第二条 付款内容、方式: 1、双方约定,甲方应当向乙方退还首付房款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补偿款共计: 1,417,568
00+9,426
00=1,426,994
00 元,结算截止日期 20XX 年12 月 27 日乙方收房签收日期为准; 2、原合同所涉乙方应退贷款银行房屋贷款剩余款项由甲方直接返还贷款银行,以贷款银行开具的还款单据为准,同时并将贷款银行收据转交给乙方,作为乙方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的依据; 3、乙方购房签订房贷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交房之日止还贷的本金及贷款利息部分由甲方承担,交房之日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的贷款本金由甲方承担,贷款利息由乙方承担
4、乙方同意甲方在办理完毕原合同全部注销手续后 3 日内,再将上述约定应付乙方的款项退还乙方; 5、除上述约定甲方承诺的费用外,其他因解约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结算金额具体数额以乙方提供的贷款银行已还贷单据为准,甲方支付全部应退款项之前乙方必须先行提供合法有效的贷款银行还贷单据以及相关购房发票等; 第三条 甲方向贷款银行拨付相关款项后,乙方必须在 3 日内办理完毕贷款银行房屋贷款合同的解约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第四条 原合同所涉房屋贷款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 3 个工作日将原合同所涉房产贷款抵押注销,否则视为违约
第五条 抵押注销解除后 7 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陪同甲方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