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制度进展历史分析 - 证券金融论文制度是法律规范人与组织的各种行为规则,可分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
正式制度是指正式的法规,即宪法法令、法律法规、规章准则;非正式制度指以道德观念、约束禁忌、文化俗习和意识形态等存在人们内心世界的规则
证券投资基金本身作为一种制度,在其进展初期是一种对潜在利益追求的利益诱导型的制度创新;当成为一种大众化的投资工具时候,它已经是具有公共物品性质的金融制度,变为一种制度安排
1 中国投资基金市场的进展时序作为一种集合投资、专业理财、分散风险、收益共享的金融产品和投资工具,证券投资基金制度起源于 19 世纪的欧洲,到 21世纪,美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业最为发达,已与银行、保险并驾齐驱、三足鼎立
中国投资基金制度的设立与进展,是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与资本市场的进展而进展起来的,依主管机关管辖权力的过渡,以 1997 年 11 月 14 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为标志,将证券投资投资基金市场进展分为两个阶段:1997 年底前的投资基金创业阶段,或称“老基金”阶段;1998年 3 月 23 日基金金泰和开元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投资基金制度开始走向法律规范化方向进展阶段,也通常被叫做“新基金”阶段
1 老基金阶段其特点是:基金的发起、组织结构及信息披露不法律规范;基金类型单一、规模小;投资结构不合理;法律建设滞后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起步于 20 世纪 90 年代初期
经济体制改革后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和股份制试点与股票市场的建立,客观上提供了条件
1992~1997 年,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投资基金及基金类受益券被称为“老基金”
1991 年 8 月,珠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发起设立了我国第一只国内基金——珠信基金,规模为 6930 万元;以后基金开始在全国各地迅速出现
老基金是在证券市场初创阶段自下而上进展起来的,是经济主体利益驱动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