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租赁合同 7 篇超市租赁合同 篇 1 甲方(出租方): 承租方(乙方): 购宝乐商业(湖南)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房产用于乙方开设购宝乐超市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租赁房产 甲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将位于 总计租赁面积(房地局测量认可的为准)为平方米的房产(以下简称“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房产之详细建筑位置、使用范围以附件规划红线图及附件房产平面图红线圈定部分为准。 1.2 同意乙方可将承租房产用于开设购宝乐超市。乙方在使用期内依法经营不受甲方 干预,今后如乙方改变房产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制止或提前终止合同。 1.3 甲方同意,若乙方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乙方在实际使用房产的时候仍出现空置 情况,乙方可将房产部分出租,甲方与乙方关系不变。 1.1 第二章 租赁期限 2.1 除非甲乙双方按第十章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 年, 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唯年 月 日至年月 日为免租期。) 在本租约期满后,除非甲方收归房产自用,否则乙方有优先权继续承租,条件由双方另行通过友好协商协商后以书面订定。 第三章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房屋租赁单价为第一至第租赁年度每季度万元。 3.2 第 3.1 款所称“租赁年度”,均系指自免租期满之月、日起,向后推算,满十二 个月为一租赁年度。本合同所称“租赁月”,均系指免租期满之日次日起,向后推算,满 1 个月为“租赁月”。 3.3 从乙方开业第二个月起,乙方应在每个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且甲方 应向乙方提供的合法的发票。 3.4 若第 3.3 条所述日期恰逢法定休假日,则甲乙方可在法定休假日结束后的第一天 向对方履行义务。 第四章 税收及费用 4.1 乙方经营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 的水、 电表度数和政府规定标准计算。具体公式为:水费=有用水吨数 X 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单价;电费=有用电量 X 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单价。由乙方在收到相关部门付款通知后由其直接向相关部门缴纳。 因本租赁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登记费等,由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3 第五章 甲方保证及责任 5.1 甲方保证确实拥有房产的转租权和使用权,并保证其所承租的房产业主确实拥有 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并提供相应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于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