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买卖合同通用 15 篇车位买卖合同 1 协议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地下机动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了瑞玲翠园住宅小区地下机动车车位。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机动车车位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机动车车位(其平面图见本协议附件一,车位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层)号车位。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车位价格按套计算,该套车位的价格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 万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一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款。 第五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协议。出卖人解除协议的,买受人按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协议的,经出卖人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六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使用条件,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机动车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别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3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无; 第七条出卖人逾期交付车位的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特别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