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购买合同 车位购买合同 1 卖 方: (简称甲方) 买 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库)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坐落在武胜县烈面镇玲庐花园4 幢 17 车库, 车库面积为 26
75 平方米
2、上述的交易价格为: 总价人民币:47500 元整(大写:肆万柒仟伍佰元整)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性次支付人民币肆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47500 元整)
3、税费分担: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保证所售该套车位产权清楚,无纠纷,未设定任何他项权利
5、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 年 xx 月 xx 日 车位购买合同 2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基础上就买卖车位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 号车位出售给乙方
乙方所买上述车位仅作停车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位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上述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四、因该车位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
如日后因本车位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车位款,甲方不予退还
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车位产权及使用权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