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抵押借款合同车抵押借款合同 1 甲方: (借款人
抵押人) 身份证号: 地址: 手机号码: 乙方: 手机号码: 甲乙双方经协议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驾号码 发动机号 抵押給乙方,抵押车辆评估价值: 第二条,借款金额: 第三条,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及违约金(全部借款 30%),行驶抵押权
假如此车逾期五日内仍无法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同意将车出售,并由乙方代为处理
抵押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抵押借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
在抵押前未将该物质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另应承担全部借款 30%的违约金
2,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3,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4,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
若是由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的原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坏,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假如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量,甲方必须予以合作
重新估量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7,借款期满或续借期满后假如抵押人逾期还款的,抵押权人对逾期金额按每天 2%的违约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吵,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须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