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抵押借款合同集锦 15 篇车抵押借款合同 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当票,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抵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本金数额:人民币 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与还款 1、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借款期限届满前,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前,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双方确认: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 3、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5 时前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 15 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 15 时前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 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 元整 ;月综合费率为 ‰,月综合费为人民 元整 。 2、乙方须于实际放款日当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利息和综合费;此后,于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四条 抵押标的 抵押机动车的品牌、型号、数量、车辆牌照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详见附件 1:抵押机动车清单。抵押机动车暂估价值总计:人民币 万元。 第五条 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根据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