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为了完善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法律规范员工的用工,特制定本办法
凡公司所属全体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公司实行员工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公司将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进入公司并具备签订劳动合同条 件的所有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公司与员工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
4、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等依国家、各地方相关劳动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 1、员工被录用后,应当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员工入职后 30 日内仍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终止录用,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合同必须由员工本人在现场亲笔签字,不得委托他人代签
4、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劳动合同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可向公司咨询
5、劳动合同签订后,员工应当严格履行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续订 1、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不同意续签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公司
3、公司依据员工的绩效考核成绩、岗位的重要性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和确定劳动合同续签年限
4、合同到期的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员工应按规定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公司应于员工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5、合同期满双方均未提出续签合同要求,合同到期后视为劳动合同自行终止,公司需通知员工离职日期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4
1 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或在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详见《外聘人员奖惩管理办法》)或存在其他法定情形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