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档案管理制度 集团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集团文件档案管理,提高办公效率,防控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一、相关部门职责 (一)集团行政部归口负责档案管理
(二)专业档案(资质档案、人事档案、车辆档案、技术资料等)可由行政部授权相关部门根据本制度进行管理,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
(三)行政部授权相关部门管理的,应明确授权范围,不得出现多头管理和无人管理的现象
(四)各部门负责将本部门工作中产生的档案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二、归档范围 (一)证照、资质、章程、股东会决议、荣誉证书等; (二)上级部门下达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文件材料(通知、通报、纪要、决议、批复、函等);(三)党政机关重要领导人视察时的照片、题词或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四)集团(公司)发布的各种正式文件(通知、通报、请示、决议、函等);(五)集团(公司)重要会议的纪要
(六)对内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证明、承诺、担保文件
(七)集团(公司)制作或引进的各种宣传、培训材料
(八)集团(公司)及各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
(九)各级员工录用、转正、定级、调动、降职、晋升、离职、退休、调薪、奖惩、医疗、抚恤、培训、职称评定等工作形成的人事档案材料
(十)各种专业文件材料,如调研报告、勘察报告、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等
(十一)集团(公司)解决法律纠纷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二)集团(公司)固定资产购置、领用、处置、移交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证书、证明等
(十三)集团(公司)重要合作伙伴名单、通讯录等
(十四)其它具有保存价值、需要留档以供日后查考利用的文件资料
三、立卷归档要求 (一)符合归档范围、需要盖章的档案资料,起草和打印时即应预留一份存档文件,行政部在盖章的同时即归档保存
(二)其它具有保存价值、需要留档以供日后查考利用的文件资料,各部门必须及时(档案管理部门可与各相关部门协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