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委托制作合同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企业文化建设、品牌推广歌曲的创作要求,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尊重、合作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 企业歌曲委托制作 二、项目内容 1、作词; 2、作曲、配器(编曲); 3、演唱、录音; 4、混音、合成; 三、费用 以上全部费用共计: 元 大写:(含税)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歌词创作和修改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开始进入旋律创作、配器、编曲、演唱录音程序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 50%,即¥元
2、全部录制、混音制作完,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到公司来试听)乙方将成品交付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给甲方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协议总金额 50%的余款,即¥给乙方
以上金额的付款均以货币形式支付(电汇、现金或其他双方任何的支付形式均可)
五、甲方责权: 1、甲方提供企业精神、背景资料、经营理念、宣传口号及以往的广告用语和本项目所需的相关等材料(涉及商业秘密的乙方必须做好保密),作为乙方创作的参考依据
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要求,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协助乙方创作企业歌词,最后由乙方完成作品的制作
3、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对乙方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安排,应给与支持和配合,对乙方的各类报告甲方应在及时给予反馈,如:歌词创作的意见回复等等,以确保创作如期完成
4、甲方根据本协议第十条:验收与标准界定的条款,具有最终审核验收权
5、甲方应按本协议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六、乙方责权: 1、乙方负责歌曲创作制作的全部流程包括:企业文化调研、综合定位企划、作(填、改)词、作曲、编曲、配器、演唱、录音、整体合成、制成标准 CD 格式光碟
2、乙方应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为甲方创作企业歌曲的工作中,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全部工作
3、乙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