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门面出租合同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同意将 号门面租给乙方,租赁期暂定三年,即从 年 月 日至到 年 月 日止。 二、每年租金为 元。交款签订合同后当日交清全年租金。 三、水电费由乙方向供电供水部门交纳使用的电量和用水量的金额,甲方不负责。 四、本协议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权,续租租金可调整。 五、乙方在租赁期不得中途退租,如中途退租、甲方不退还租金。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私自转让、转包,如出现转让转包,甲方有权中途终止合同,并不退还租金,租赁期间一切税费(包括房屋出租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注意用电安全,按章办事,无违法乱纪现象,如用电不当引起火灾和室内装修的损坏一律照价赔偿,处理费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禁止房屋内烧煤。 八、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期间,中途中断合同,否则甲方赔偿乙方全年租金。如遇城市建设和其它特别原因,甲方不付任何责任和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乙方缴纳房屋损坏押金壹仟元整,合同到期后房屋设施未损坏,甲方予以全部退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厅门面出租合同 2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座落在丹江口市大坝二路中段的房屋水电餐厅一层、二层出租给乙方,乙方作为饮食饭店,自主经营,不得改作他用。 二、房屋租期暂定为一年,从二○○壹年六月十日至二○○贰年六月十 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如继续租用,需提前三个月与甲方续签合同。 三、乙方租用房屋,每年向甲方交纳租金叁万元(30000元)。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交纳租金 7500 元,年终多退少补。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伍仟圆(5000 元),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见保证金凭证)。 四、出租房屋中,属丹江口市收取的所有税、费,按所收税费文件执行。水电计量收费,由相关单位签订供用协议。 五、乙方必须依约按时交纳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的 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六、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