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门店员工薪酬绩效考核方案 餐饮门店员工薪酬绩效考核方案 为统一员工薪酬体系,使员工薪酬与门店经营效率挂钩,更好地激励员工,特制定本计划如下: 一、本规划的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 XXXX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二、门店员工薪酬构成: 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合同工资+工龄工资+提成+奖金 注:1
职工基本工资是指职工的固定工资,根据职工的岗位设置; 2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才能支付合同工资,每月 50 元
假如员工在合同到期前离职,将扣除之前支付的合同工资;已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只能支付工作年龄工资,即下一年每月 30 元
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 30 元,上限 150 元
三、员工提成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酒类提成,根据现行政策以工资形式体现;另一部分是与店面经营效益挂钩,以提成奖励形式支付; 四、额外奖金是指公司或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组织的实时激励活动; 三、基本工资: (一)职工薪酬调整: 注:夜班促销考核期为工龄,店内业绩由店经理和店经理考核
店面锅炉打浆机按技术定薪,其中学徒制保留原岗位工资,独立岗位后工资 1400 元
工资调整必须由锅炉总打浆机提出申请,经经营部、品管部考核,经店长或店长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工资标准为小料柱与锅炉搅拌器相同
(二)店长以上员工工资: 门店结构定义为:门店经理+2/1 前台主管+后厨主管(厨师:区域厨师或厨师) 一、店面分上下两层时,前厅设两名主管; 三、店面多元化的,前厅设两名主管; 四、店面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前厅设监督员; 5 个
各门店可选择优秀员工作为培训后备主管预备役期间,不调整工资,维持原岗位工资,但给予岗位补贴
(三)职工薪酬调整审批程序 一、所有职位的试用期为一个月
试用期经本部门主管领导考核合格后, 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录用申请,经上级领导签字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监事级以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