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管理规章制度(合集 12 篇)篇 1:饭店管理规章制度 饭店经理是由公司派遣到各分店的全权责任人,在分店里具有最高决定权,但行使权利的范围一定要在公司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内
一 权限范围: 1、有权对本餐厅所有基层干部及所有员工进行考勤考核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进行批判或表扬,按相关规定进行奖励或处分
2、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或工作需要申请增减本部门的员工、调动下属员工、免任下属员工,调动及免任基层干部
3、有权向下级下达本餐厅营运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并向下级发出指示
4、全权处理本部门的日常业务工作或事务工作
5、有权申请采购各类大件餐厅营运所需用品
6、有权申请推出新菜品品种
7、有权申请改变经营模式或推出新的促销方案,在未批准前不得擅自执行
8、有权批准店内员工月累计 300 元以下、店经理月累计 500 元以下的私人借款申请
9、有权合理支出店内营业费用,其中中餐厅限额 1000 元,快餐店限额 500 元,超出部分则需事先申请上级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10、有权批准合理支出店内所有成本费用
11、有权对总经理或其他领导不合理的指示提出异议
二、职责范围 1、仔细领悟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项会议精神,按时参加总经办召开的各种有关会议, 执行总经理下达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总经理常务会成员下达的工作安排,定期主持餐厅管理小组会议和员工大会,积极传达上级领导指示,协调部门内部工作,保证餐厅日常营运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2、督导完成餐厅日常经营工作,编制员工出勤表,检查员工的出勤状况,检查员工的仪表及个人卫生、制服、头发、指甲、鞋子是否符合要求
3、忠于职守,具有为公司作贡献的精神,不断提高管理艺术,负责制定餐厅经理策略、服务法律规范和程序并组织实施,业务上要求精益求精
4、重视属下员工的培训工作,定期检查基层干部对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员工培训考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