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收费站收费现场管理制度 高速收费站收费现场管理制度 一、必须保证收费现场干净、美观,标牌摆设合理,收费亭内物品摆放整齐,如有违反规定者罚款 50 元/次。 二、100 元面额钞票全部入钱箱,50 元面额只准留四张在外。违反规定者罚款 100 元/次。 三、除班长兑零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收费现场票款私自带出亭外。违反规定者罚款 100 元/次。 四、当班期间收费亭必须关门,收费发卡人员离开摄像监控范围必须报监控登记。违反规定者罚款 50 元/次。 五、督导员必须仔细做好现场卫生工作,重要车队和上级领导车辆经过时,班长和督导员必须站岗敬礼,其他车辆经过收费现场确实需要帮助时,当班人员在不影响工作时,尽量给予帮助,违者罚款 100 元/次。 六、坚持使用文明用语,唱收唱付,文明收费。当班人员未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对当事人罚款 100 元/次。 七、当班人员着装必须整齐统一,保持文明征费形象。工作时间严禁披衣敞怀,挽衣袖,卷裤腿,穿拖鞋,(劳动需要除外)。违反规定者罚款 100 元/次。 八、当班人员当班期间严禁进入宿舍楼,(就餐人员除外)。离岗就餐不得超过 30 分钟。上洗手间不得超过 15 分钟。如有特别情况报监控登记,并由当班监控员通知稽查人员陪同。违反规定者罚款 100 元/次,超过 30 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九、班长当班时如发现重大问题除做好记录外,还应及时向站值班领导作出汇报,必要时作出书面汇报。违反规定者罚款 100元/次。 十、不按规定使用紧急键和使用脚踏报警器,违反规定者罚款 100 元/次并予以通报批判。 十一、内外稽查时无故意隐瞒实情,查出问题时,如有不主动配合稽查行为的,违者罚款 100 元/次。 十二、当班人员必须加强工作责任心,如输错车牌、辨认错车型等现象,违反规定者罚款 100 元/次。 十三、当班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收费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无事不得穿行或滞留车道,严禁非当班人员和外界无关人员进入收费现场。严禁当班人员用身体阻挡冲关逃费车辆。违者罚款 100 元/次。 十四、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收费亭和收费现场,当班人员应劝阻,违者罚款 50 元/次。 十五、违反高管局 66 条 按局规定处罚,局规定未涉及到的按站规定处罚,站规未涉及到的参照执行并随时补充。 篇 2: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XX 修) 陕价服发[20XX]106 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局、建委、市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