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上海市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最新政策王桦宇律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 税务法律部主任《法律财税》杂志主编) 日前,上海市政府召集人社局、总工会、企联/企业家协会、工商联等单位召开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工作会议。会上获悉,目前上海劳务派遣员工总数已达到100 万人以上,但存在部分企业派遣员工比例过高、同工不同酬以及 40%劳务派遣工没有参加工会等问题,局部影响了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上海将力争用 2—3 年时间逐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下半年起国有企业将率先尝试。 会上,上海市人社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企联/企业家协会、上海市工商联等四单位达成《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的指导意见》。《意见》全文 3800字,就“一、充分认识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对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意义”、“二、准确把握原则,突出工作重点,积极稳妥推进规范措施”、“三、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落实工作任务”、“四、进一步完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以及“五、提升行业自律,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下面就若干要点作相应解读: 1、规范工作的指导原则。《意见》规定,通过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准确把握“四个坚持”的指导原则,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积极研究实施规范工作措施,确保规范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坚持依法调整的原则,二是坚持以市场调节和行政调节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也就是说,《意见》精神强调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既要考虑派遣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又要维持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要把握规范与促进中的适度原则。 2、规范工作的工作重点。《意见》要求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 1.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以下简称:“三性”岗位)问题、2.同工同酬问题、3.劳务派遣员工参与民主管理问题作为当前规范的三个工作重点,明确要求、落实任务、逐步规范、切实加以解决。根据《意见》精神,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接下来会适当定义三性岗位、明确同工同酬标准,并进一步细化派遣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具体办法。 3、规范工作的执行操作。《意见》要求柔性过渡,积极稳妥推进规范措施。当前,本市劳务派遣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有些是历史性遗留问题,有些是改革派生的新问题,为妥善解决这些问题,要区别情况予以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稳妥实施,要柔性引导、创新方法、依法规范,促进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