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2024 年 8 月修订)第一条 为完善投资银行总部保荐业务承做流程、提高项目承做质量、防范和控制项目承销风险,履行保荐责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目前投资银行保荐项目承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我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 第二条 本工作底稿指引中的工作底稿目录分为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两类保荐业务,其中上市公司证券发行包括上市公司公开增发、配股、定向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业务品种。项目组可根据承做项目类型和具体企业的实际情况,根据该模版制作各个项目的保荐业务工作底稿。对于本指引中确实不适用的部分,应当在工作底稿目录中注明“不适用”。第三条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需由项目负责人、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项目组全体成员签名。具体资料收集人应在其负责部分签名。第四条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将根据证券市场进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投资银行实际工作需求进行动态维护、更新和完善,也请全体投资银行总部项目人员向内核部随时提出修改建议。第五条 本指引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负责解释、修订。第六条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一:首次公开发行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附录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附录三:访谈记录、备忘录、会议纪要等业务模版附录四:保荐工作日志等业务模版附录五:验证招股说明书模版附录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保荐业务工作底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项目负责人: 保荐代表人: 项目协办人:项目组成员:目 录第一部分 保荐机构尽职调查文件第一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调查(资料收集人: )1-1 发行人改制与设立情况1-1 1-1-1改制前原企业(或主要发起人)的相关财务资料及审计报告1-1-1-11-1-2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文件(如有)1-1-2-1 1-1-3原企业关于改制的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决议1-1-3-11-1-4发行人改制重组方案,包括业务、资产、债务、人员等的重组安排1-1-4-11-1-5 发行人改制时所做的专项报告1-1-51-1-5-1审计报告1-1-5-1-11-1-5-2评估报告1-1-5-2-11-1-5-3验资报告1-1-5-3-1 1-1-6国企改制的相关人员安置方案的职代会审议文件1-1-6-1 1-1-7国有资产评估的核准或备案文件1-1-7-1 1-1-8国有股权管理文件或商务部门相关文件(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