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春丁河一中老师绩效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为推动我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指导各学校做好老师绩效考核工作,促进教育事业科学进展,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以下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进展观为目标,以提高老师队伍素养为核心,以促进老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老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老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阔老师为全面实施素养教育、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 二、考核范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从 2 010 年 1 目 1 日起实施绩效考核。本次绩效考核范围 2024 年 1月---2010 年 6 月 30 日。三、考核方法1、老师绩效考核细则A、民主测评根据年初学校工作安排和工作计划,老师个人对自己的工作完成情况、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个人工作总结,由全校教职工根据被测评老师的德、能、勤、绩进行民主测评,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学科组、年级组、学生评议、家长代表意见、综合考核确定老师绩效考核名单。在民主测评中,达到合格票 51%以上参加绩效考核,否则被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B、量化积分办法老师绩效量化积分由“月考评”占 60 分,教学成绩抽测占 40分组成,具体量化办法如下:① 月考评(60 分)每月学校要组织本校有关科室对老师德、能、勤、绩、履行职责、备、讲、辅、批、考、评、补、教育科研等内容进行考评,每月考评结果以公布老师个人见面签字为准,每学期计算平均成绩,按60%纳入老师绩效成绩。② 教学成绩抽测(40 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每期期终对老师所教学科的教学情况进行抽测、评比(评比办法由中心学校另行制订),按其标准分拆合成 40 分纳入老师绩效成绩,没有抽测的课任老师的教学成绩取其本校已抽测老师教学成绩的平均成绩。2、学校一般行政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绩效考核细则。① 民主测评(25 分)根据年初学校工作安排,上述三类人员对自己的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服务教学,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个人工作总结,由全校教职工对其进行测评打分,按 25%纳入绩效成绩。② 领导测评(25 分)学校考核小组根据被测评人的德、能、勤、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