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消防安全责任书(通用 5 篇) 年消防安全责任书 1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规定,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防止和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 1、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以及娄底、冷水江有关消防规定,确保乡敬老院消防安全。 2、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乡人民政府为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乡长为第一责任人,乡民政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乡敬老院院长及相关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乡敬老院要再次明确各工作人员管理职责,具体承担安全管理的法律责任。 3、乡敬老院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整改工作,根据《冷水江市公安消防大队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和敬老院消防安全整改清单的要求仔细整改消防隐患,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乡人民政府将及时监督工作进展,确保整改到位。 4、乡敬老院必须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如缺乏资金进行购置,可向乡政府申请专项采购资金。敬老院必须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严格根据使用程序管好、用好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5、乡敬老院要结合老人的认知和行动特点,制定针对性强的应急疏散逃生预案,并定期开展自救逃生演练。 6、凡出现火灾安全事故,敬老院工作人员要第一时间实行有效措施自救,并立即上报乡人民政府、市消防大队,以便乡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立即实行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凡因敬老院工作人员渎职、失职或严重错误造成安全事故的,坚决追究领导责任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7、遵守其他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人民政府和敬老院各存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执行。责任人:日期: 年消防安全责任书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特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部门负责人应仔细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全员防火”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安全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部门负责人应履行以下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