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委托书的公证费用 只要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处理事务上我们需要用到委托书,那要怎么写好委托书呢
以下是为大家收集的个人委托书的公证费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证明法律行为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标的额 200 万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 0
25%,按比例收费不到200 元 的 , 按 200 元 收 取 ;200 万 元 — 1000 万 元 部 分 , 收 取0
2%;1000 万元—5000 万元部分,收取 0
1%;5000 万元—1 亿元部分,收取 0
05%;1 亿元以上部分收取 0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 标的额 2 万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 1%;2 万元—10 万元部分,收取 0
6%;10 万元—100 万元部分,收取 0
4%;100 万元—300 万元部分,收取 0
2%;300 万元—500 万元部分,收取 0
1%;500 万元以上部分,收取 0
3、证明民事协议 每件收费 200 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4、证明收养关系 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收费 400 元; 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每件收费 600 元; 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费 800 元
5、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费 20 万元以下的按 2%收取;20 万元—50 万元部分按 1
5%收取;50万元—100 万元部分按 1%收取; 100 万元以上部分按 0
5%收取;最低收费 200 元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 每件收费 80 元
2、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 每件收费 300—400 元 3、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 每件收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