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国税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为充分调动各单位做好信息工作的乐观性,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调研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信息工作对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宣扬我局税收工作阅历和成果,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促进各项税收工作顺当完成,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依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和XX市委、市府办公室关于税务信息工作考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法》。一、基本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运用简炼的文字,全面、准时、精确地反映税收工作的新状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局在青岛市级以上的信息采纳率,确保完成全年信息工作任务。二、考核原则加大考核力度,在保证信息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突出抓好工作调研;适当提高单篇信息分值,扩大信息发布渠道,调动工作人员撰写税务信息的乐观性。第2页共7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三、考核分组方式依据各单位工作职责和人员状况,实行分组考核的方式。甲组包括:办公室、人事训练科、征收管理科、税政法规科、方案征收局、稽查局、城区管理分局;乙组包括:监察科、信息中心、个体税收管理分局、XX税收管理分局、XX税收管理分局、XX税收管理分局、XX税收管理分局。四、报送数量1.甲组每月至少向市局报送3篇以上税务信息;乙组每月至少向市局报送2篇以上税务信息。信息类型包括问题类信息、阅历性信息、突发类信息、调研类信息等。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带头加强工作调研,乐观撰写调研文章,每年至少在市局(含)以上部门或刊物上发表1篇调研类信息。五、计分方式(一)信息报送基本分:按期完成每月税务信息报送数量,每篇计2分。甲组超过3篇的,按第3页共7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3篇计分;乙组超过2篇的按2篇计分。各组每少报送1篇扣4分。报送的信息质量较差,明显敷衍了事、应付工作的不属计分范围。(二)采纳信息计分标准1.市局采纳信息计分标准:《XX税讯》专刊每采纳1篇信息类文章计8分;《税务信息》或《税收简报》每期计8分;税务信息综合简报每采纳1条计5分;税收调研类信息每篇计15分(2000字以上)。在青岛市局内、外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参照市局采纳信息标准计分;同时采纳的,不重复计分。2.XX市委、市政府、青岛市国税局每采纳1篇(条)计15分;省国税局或青岛市委、市政府每采纳1篇(条)计30分;被国家税务总局或省委、省政府每采纳1篇(条)计45分;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每采纳1篇(条)计60分。3.各类信息凡是被市局(含)以上领导批示的,每篇加倍计分;同一篇信息被上级机关多头采纳的,按最高层次计分。第4页共7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三)信息扣分标准1.未完成税务信息报送数量的,根据每月实际少报数量扣减相应的分值,直至信息基本报送分为0,不倒扣分。以NOTES系统供应的数量和日期为准。2.在进行年度考核时,单位主要负责人没有在市局(含)以上部门或刊物上发表调研类信息的,扣所在单位5分。3.各单位信息网络不健全,无兼职信息员的扣10分。4.重要工作、紧急状况和突发大事反映不准时、不精确或瞒报的,发觉一起扣20分。5.对市局的专题约稿、所需的临时性状况说明、材料数据未按时上报的,滞报一天扣3分。6.上报信息虽被采纳,但反映问题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条扣减30分。(四)信息报送方式第5页共7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报送市局的信息或其他资料,除特殊要求外,需经单位负责人批阅后,通过NOTES系统以电子文档进行传递,并注明,便于市局进行统计考核和发放稿酬。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信息市局不予采编。(五)考核基数依据年度信息采纳状况分组进行考核。各组的信息年度基准分数分别为:甲组160分,乙组120分,在目标管理责任制中基本分占40分。六、评比方式依据年度信息采纳状况,由市局对达到年度信息考核基准分、信息工作成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信息工作不力,未达到年度信息考核基准分的单位予以通报批判。七、嘉奖方式凡被市局以上机关采纳的信息,对其按以下标准嘉奖:(一)市局每采纳1篇(条)信息,嘉奖5元。(二)XX市委、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