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矿务局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管理办法 乐平矿务局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管理办法 一、健全防突机 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防突责任 1、局、矿长对防治突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定期检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顺利实施。局、矿总工程师对防治突出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副局、矿长(副)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安全副局、矿长(副)对防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局、矿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区(队)、班(组)长对管辖内的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防突 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 2、矿井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责任主体;矿务局及各职能处室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负责监督管 理。 3“”、局、矿要成立 四位一体 防突专职机构(或防突小组),配 “”齐专业技术人员和防突专业人员。 局成立 四位一体 防突领导小组:局总工程师任组长、局通风副总为副组长,安全生产处室负责人与通风处全体人员为成员。负责全局防突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管 “”理。 矿成立 四位一体 防突工作小组:矿长为组长,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成员由生产、通风、抽采的领导与工程技术人员组成。负 责矿井的防突工作的具体实施。 4、完善局、矿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区队、班组等相关人员防突管理的岗位责任制;防突措施设计和措施会审制度;掘进进尺审批制度;预测预报、防突措施、效果 检验的验收制度;防突事故分析追究制度等。 二、区域综合防突措 施要求 (一)基本耍求 1.突出矿井应做好防突工程的计划和实施,将预抽煤层瓦斯、保护层开采等工程与矿井采掘部署、工程接替等 统一安排,合理布置,确保在突出煤层采掘前实施区域防突措施。2.区域预测、区域效果检验工作由矿务局瓦斯讨论室专职人员进行 测定,出具区域预测结果和区域效果检验报告。 3.区域防突措施的 施工由各矿井组织人员实施。 (二)区域预测 1、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测试点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条件分别布置;每一采区、每一区段以石门为界一翼为一地质单元,同一地质单元内沿煤层走向不少于 2 个,沿倾向不少于 3 个测试点。 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 量预测临界值瓦斯压力 P/MPa 瓦斯含量 W/(m3.t-1 ) 区域类别<0.74 <8 无突出危险区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 突出危险区 (三)区域防突措施 1 、...